机构管理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突发紧急事件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20-11-23

  第一章  指导思想 

  第一条 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对突发紧急事件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以保证读者和中心职工生命安全,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尽最大努力避免和降低突发紧急事件造成的损失。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设置处置突发紧急事件领导小组,负责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成员随岗位变化而自然调整,其组成如下: 

    长:主任/法人代表 

  副组长:党委书记 

    员: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安全主管、行政物业主管 

  (一)具体分工如下:组长、副组长为突发紧急事件现场总指挥。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向上级有关管理部门通报信息,并负责对媒体采访和信息报道的归口处理;安全主管、图书馆与知识学习中心主任负责组织生命安全保护和人员疏散,维护现场;行政物业主管负责组织调动物质设备和启动安全设施,抢险施救并维护现场;安全主管负责向消防部门、公安部门、地方政府等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其他人员根据其岗位职责,负责组织本部门所在区域设施和人员的安全处理。 

  (二)紧急时刻,物业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保安人员无条件接受领导小组的指挥调遣,全力协助对突发紧急事件实施处理。各部门/处室的负责人按照应急程序有义务协助引导组织处理本部门的突发紧急情况。 

  (三)综合办公室负责处置突发紧急事件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突发紧急事件的防范 

  第三条 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各部门各级负责人要加强日常安全工作的检查、管理,及时消除隐患; 

  第四条 物业管理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各种设施设备运行良好,使可能因设施设备原因造成的突发紧急事件降至最低; 

  第五条 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使人人掌握安全生产常识,并具备一定防范处理突发事件的基本知识。 

    

  第四章  处理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保障 

  第六条 人员保障 

  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的各位成员,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物业公司的工程技术、维修人员和保安人员是处理突发事件的主要力量。 

  第七条 物资保障 

  根据中心区域和功能的不同,在重要场所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在发生突发事件后,突发紧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有权调用中心内可用于处理突发事件的任何物资。 

    

  第五章  突发紧急事件的报告与信息发布 

  第八条 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负责中心有关突发事件信息的审核、发布; 

  第九条 遵守国家有关处理突发事件的规定,上报按规定应当上报的情况; 

  第十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信息报告的时间、范围等; 

  第十一条 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须经中心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批准,并请示上级。 

    

  第六章  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 

  第十一条 火灾应急处理程序 

  (一)基本应急原则 

  一旦发生火灾,应利用现有消防设备进行扑救,做到不失时机地扑灭初期火灾,避免发生重大的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 

  在组织指挥灭火自救的工作中,应坚持以保证大多数人安全为前提,在5-7分钟内及时堵住火势蔓延,消除火势对人员疏散通道的威胁,首先保护着火层及其以上区域的人员疏散到安全区。 

  (二)灭火应急措施 

  1.报警通报 

  一旦接到火警,消防控制中心应立即派人(或通知有关人员)前往现场,查看是否为火灾,确认起火时,马上通知中心领导小组、根据火势大小通知公安消防队,并通知义务消防员到火灾现场进行灭火救人工作。 

  向全楼通报时的次序是:着火层——着火层以上各层——有可能蔓延的着火层以下的楼层,通报时先利用广播、室内电话来说明疏散路线,稳定用户情绪,防止出现混乱现象,然后发出警铃。 

  2.灭火 

      确定火场情况,做到三查三看: 一查火场是否有人被困,二查燃烧什么物质,三查从哪里到火场最近;一看火烟定风向、定火势、定性质,二看建筑定结构、定通路,三看环境、定重点、定人力、定路线。 

  组织力量扑救:起动消防水泵,满足着火层以上各层的消防用水量,铺设水带做好灭火准备;关闭防火分区的防火门;使用固定灭火器灭火。 

  使用消火栓:喷射水流,应把水流喷射到火焰根部即把水流喷射到燃烧物体上,在看不见火焰的情况下,不要盲目射水,要根据火场燃烧情况,及时变换射流。 

  使用CO2灭火器:对准燃烧物体火焰的根部平行喷射,如果燃烧区火焰面积较大,可将CO2灭火器停在距火源5米距离的上风或侧上风的位置,使灭火剂完全覆盖燃烧区,向有遮蔽物质的燃烧物体喷射时,应居高临下,否则不易扑灭; 

  当电器设备着火并引燃附近可燃物时,在一般情况下应立即切断电源,尽快扑救,但是情况危急时,可先迅速有效地使用CO2控制火灾、扑灭火灾。 

  3.救人 

  积极抢救受火灾威胁的人员,是灭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当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应根据救人任务的大小和现有的灭火力量,首先组织参战人员救人,同时布署一定力量扑救火灾,在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应将主要力量投入救人工作。 

  火场疏散从先着火房间开始,再从着火层以上各层开始疏散救人;本着读者优先的原则,中心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引导读者向安全的地方疏散。 

  对着火层以下的人员,要做好安抚工作,不要让其惊慌、随处乱跑,要服从指挥。 

  对于被火围困的人员,应通过广播器,室内电话等通讯工具,告知其自救办法,引导他们自救脱险;不准使用载客电梯疏散人员;疏散通道口必须设立哨位指明方向,保持通道畅通无阻;使用消防电梯疏散人员时,要有专人操作,并约定好联络信号,以便电梯出现故障时能采取营救措施;对疏散抢救出来的人员要清点人数,认真核对,切实搞清被困的人员是否全部救出。对受伤人员除在现场急救外,还应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对人员施救时,应随身携带必要的器材、工具,如安全绳、手电筒等。 

  4.疏散与保护物资 

  对受火灾威胁的各种物资,是进行疏散还是就地保护,要根据火场的具体情况决定,其目标是尽量避免或减少财产的损失;在一般情况下,应当先疏散和保护贵重的、有爆炸和有毒害危险的以及处于下风方向的物资。疏散出来的物资不得堵塞通路,应放置在免受烟、火、水等威胁的安全地点,并派人保护,防止丢失和损坏。 

  5.防排烟 

  启动送风排烟设备,使疏散楼梯间、通道走廊保持正压送风排烟;启开疏散楼梯的自然通风窗;关闭防火分区的防火门。  

  6.安全警戒 

  为保证扑救火灾疏散与抢救人员的工作有秩序地顺利进行,必须对大楼内外采取安全警卫措施。安全警戒的部位,包括在大楼外围、大楼首层出入口、着火层分别设置警戒区,设置警卫人员; 

  大楼外围警戒任务是:清除路障,指挥一切无关车辆离开现场,劝导过路行人撤离现场,维持好大楼外围的秩序,迎接消防队,为消防队到场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大楼首层出入口警戒任务是: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大楼,看管好从着火楼层疏散下来的物资,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员进入着火楼层、消防控制中心,为消防队的灭火行动维持好秩序; 

  着火层下一层的警戒任务是:不准人员进入着火楼层,防止坏人趁火打劫、混水摸鱼或乘机制造混乱,保护好消防装备器材,引导疏散人流向下一层有秩序地撤离。 

  7.通讯联络 

  保持大楼内外、着火层与消防控制中心、指挥员与前后方的联络,使指挥员的指挥意图、预定的灭火疏散应急方案顺利实施,关系到扑救初期火灾的成效,为此:楼内的自动电话要保持畅通,各值班室要设专人接电话,及时传话。指挥员与消防中心、着火层以上各层利用对讲手机保持联络;设立通讯人员,负责口语通讯联络,但必须是熟悉各部门位置、各部门负责人的人员方可担任。 

  8.后勤保障 

  后勤保障的内容:一是保证水源供应不间断;二是保证灭火器材和运输车辆;三是积极协作战斗单位,提供支援项目、保障器材的供应。 

  第十二条 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程序 

  当社会上发生类似“非典”等大规模流行性疾病时,应对处理宜采用本程序。 

  (一)根据政府有关预防的要求,实施积极的预防措施; 

  (二)根据不同的病毒、病菌,组织保洁员对全楼进行定期(依具体情况确定时间)消毒。出现确诊、高度疑似病人、或与上述人员密切接触人员,其工作场所进行专业消毒和必要的隔离; 

  (三)综合办公室负责消毒药品的采购; 

  (四)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普及防范的有关科学知识;  

  (五)大楼所有办公室和阅览室要加强通风,在公共场所完善洗手设备; 

  (六)在阅览室一线和餐厅等公共场所的员工,要戴口罩、帽子,加强防护措施,要加强健康和卫生情况监控;  

  (七)对出入口的监控,杜绝确诊、高度疑似的传染病病人进入中心大楼; 

  (八)要求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人员来源复杂的各种培训班、课程班尽可能调整、推迟来校授课时间;避免室内聚会,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九)要求员工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到人流复杂的公共场所,以避免在外出中受到交叉感染;如果确实需要到外地去,在出发前和返回后必须向所在部门汇报; 

  (十)对于疑似病人,各部门应及时报告,同时立即对该患者密切接触人群进行调查,并要求被接触者留家观察,避免与他人接触。观察期间部门要及时掌握被观察人员的情况; 

  (十一)对于与员工共同生活的亲属中有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人,该员工应留家观察,避免与他人接触。观察期间部门要及时掌握被观察人员的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第十三条 发现可疑爆炸物及其它危险物品的应急处理 

  (一)发现可疑爆炸物及其它危险物品应马上通知有关保卫主管和保安; 

  (二)保卫主管和保安必须尽快赶到现场,保卫负责对可疑物的检查判断,按照消防预案中疏散人员的程序,指挥保安尽快疏散现场人员,封闭现场,维持秩序; 

  (三)如确定可疑物为爆炸物或其它危险物品,则由保安用防爆毯将可疑物罩住,并立即通知公安部门。 

  (四)一旦发生爆炸、毒气等事件,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组织保安保护现场。同时启动排烟机组排除有毒气体,快速输送新风; 

  (五)有人员伤亡则及时向急救中心求救; 

  (六)同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火灾等并发灾情。 

  第十四条 发生停电事故的应急处理 

  (一)发生全楼停电时,立即通知综合办公室(内线6126,6122); 

  (二)立即组织物业工程技术人员和保安逐一检查电梯是否有被困人员现象,如有应立即施救。启动《电梯困人的处理程序》。由办公室指派工程人员到现场保护; 

  (三)组织物业工程技术人员检查系统,若属供电局责任,立即与供电局联系;属维修范围立即抢修; 

  (四)组织保安人员在各楼梯口实施紧急接应,打开疏散门; 

  (五)大楼内恢复正常供电后,物业公司立即组织维修人员检查各相关设备,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六)报告厅等人员密集区域停电的应急处理: 

      1.立即启动应急照明设施; 

      2.报告厅音控室紧急广播,说明情况,要求大家务必保持镇静,在原处坐好; 

      3、工作人员迅速打开所有疏散通道,利用手电筒等临时照明工具按顺序疏散人员; 

      4.严防因恐慌心理造成混乱从而引发死伤的严重事故。 

  第十五条 集会等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一)集会及重大活动人员密集,影响面大,必须高度重视。重点是疏散人员,避免伤亡事件的发生; 

  (二)集会及重大活动时发生火灾适用“火灾处理程序”; 

  (三)集会及重大活动时发生地震适用“地震处理程序”; 

  (四)集会及重大活动时发现可疑物或发生爆炸等适用“发现可疑物或发生爆炸处理程序”; 

  (五)集会及重大活动时发生停电适用“停电处理程序”。 

  第十六条  突发地震的应急处理 

  (一)发生地震时,应以疏散人员为主,避免发生连带的火灾等其它灾害; 

  (二)发生地震时,领导小组要立即通知大楼中控室通过广播发出警报,要求人员尽快通过楼梯向楼外疏散; 

  (三)物业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切断大楼的供水、供电; 

  (四)大楼的楼梯间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是楼内抵抗地震的最佳位置,人员应尽可能向内躲避,不应躲在大空间或家具下; 

  (五)撤出楼外后,准备灭火设备和工具,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火灾和救助被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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